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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视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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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3-12 2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遗精始于青春期发动后1~2年,直至人到老年都可以发生。它是男子在睡眠过程中发生的不随意地射精,也有人称之为“湿梦”、“跑马”。男子在清醒时刻发生的无手淫或无性交剌激下的自发性射精称“滑精”。滑精和梦遗二者从本质上说没有太大差别。妇女在睡眠中同样可以出现阴道分泌物大量排出的湿梦,但它一般不会给她们更多的困惑。男子则不同,许多男子会把遗精这种正常的生理现象看作是病症,于是对遗精的次数,是否伴有性梦,对男性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影响,等等,感到忧心忡忡。此外,人们也关心它的历史背景,它与青春期的关系,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正确对待它,并消除青少年的种种心理负担。 遗精很少发生于12岁以下的男孩,14岁男孩遗精发生率为25%,16岁为55%,18岁为70%,20岁为75~80%,到45岁至少有90%的男子在某一境遇下出现过遗精。40%的妇女将具有达到性高潮的性梦。所以,青春期男孩的大多数迟早会发生遗精,其发生率平均每周1次,可以低至每周0.5次,也可以多至每周数次,它都是正常的。 来自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的男孩和受教育较多的男孩,更易发生遗精,这可能是由于这些男子具有更强的性幻想和性梦的能力,也因为他们具有较少的其他的性发泄途径。并不奇怪的是,单身成年男子和离异的男子,将比已婚男子的遗精发生率更高。毫无疑问,被监禁男子的遗精发生率,显然要高于自由生活的男子。 遗精可占具有中学文化水平的单身男子的所有性出路的8%;遗精可占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的单身男子的所有性出路的10~16%。已婚男子有2~6%的高潮来自遗精。在男子中,遗精最常见于从青春期到30岁以前这段时期。 女性发生性梦的高峰年龄要比男子为迟,多见于30~50岁年龄组。例如,一位38岁的已结婚15年的妇女主诉经常发生性梦,原来,近年来她与丈夫的性生活频率只有1~2次/月。由于她出现频繁的性梦,她怀疑自己是否性欲亢进或不贞洁,为此而感到焦虑和抑郁。在她这一年龄,正是女性发生性梦的高峰年龄,而她的性生活又如此贫乏,因此,发生性梦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 遗精可以是性梦的结果,也可以是内裤、棉被对生殖器的单纯的触觉刺激的结果。有梦而遗为梦遗,无梦而遗为遗精。例如,遗精有时可以发生在完全截瘫的病人,他们来自大脑(梦在这里发生)的神经冲动并不能到达脊髓的中枢。 与遗精相关的性梦的内容可以是很含糊的,也可以是非常明确的有遗精者参与的具体事件。性梦可以反映出近来或过去的实际经历,或更常见的只反映出一种幻想或想要经历的欲望。在梦中不一定达到实际的高潮,当男子射精时,很可能半醒或完全清醒。有些人可以在早晨清酲地回忆起梦中所发生的事件。 遗精的生理过程与清醒时的射精,没有什么两样,同样是在作用于胸腰交感神经的心理刺激或作用于交感和骶副交感神经的触觉反射刺激下,发生勃起,然后副交感神经刺激各有关腺体的分泌。高潮既涉及通过交感神经释放的去甲肾上腺素作用的不随意神经冲动,也通过躯体神经阴部神经的传出神经纤维引起实际的精液射出。这整个过程既会受男性激素水平的影响。也会受到来自大脑皮层、下丘脑、边缘系统的神经中枢的影响。 人们尚不清楚,遗精在男子性行为中具有何种目的呢?因为除了人类之外,许多动物均有遗精或自发射精的现象,如猫、狗、牛、马、大鼠、地鼠、鹿。最合逻辑的解释是,遗精起着在没有其他性出路的情况下,释放性紧张的作用,然而,如果一位性活跃的男子变成单身汉,他所经历的遗精次数将远远少于他先前性交的次数,表明遗精只起着不完全的代偿作用。 可以把遗精看作是性梦的顶峰,但是性梦本身可能是压抑的性冲动的结果。青春期发生的遗精有助于男子的性别自认,因为性别自认并非总是那么明确。也有人指出,遗精有利于种族繁衍,因为周期性的精液排泄可以提高精子的质量,也就是说提高它们的生育能力。其实男孩子随着性发育的进展,睾丸产生精子,前列腺和精囊腺等分泌精浆,两者共同组成精液,达到一定量后,体内已无处可容,这时就自然而然地以遗精方式排出体外,即所谓“满则溢”的缘故。医学界普遍认为遗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除体内性紧张,造成一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平衡。 目前人们把遗精看作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是人类性行为的正常组成部分,但过去人们却曾把遗精看作是异常现象。在巴比伦时代,人们认为遗精是“夜女”或“夜天使”来访的结果,“夜女”会在男子睡着时造访。中世纪时,人们认为遗精是魔鬼在作怪(梦魇或女魇)。弗洛伊德认为遗精和手淫可能是神经衰弱的原因,因此可能是一种病。至于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过分强调精液宝贵,所以,始终把遗精看作是一种病,是精关不固、肾亏或肾虚,会导致元气大伤,所以,中医文献中保留了大量的治疗遗精的方药。直至今日,还有不少医学或科普书籍中,把它列为一种病,比如,有的人讲每月遗精一次是正常的,每周遗精一次就是病,若遗精更加频繁就属于严重肾虚。其实,遗精次数与一个人的生活经历、身体状况,是否频繁接触色情刺激很有关系,因此,很难说遗精多少次就是正常,超过多少次就是异常,这些标准完全是一些人不负责任的臆想。如果这仅仅是纯学术的争论,倒也没关系,各抒已见嘛!但某些作者又怎么能够知道,这种错误观点却给多少青少年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使他们惶惶然,不可终日。他们入睡前十分紧张,害怕夜间遗精,结果入睡后,只能刺激更频繁地遗精。自己既害怕,又自责,总认为是自己不道德、不正经,非常悔恨,又不敢和大人讲或找医生咨询,最后导致严重的心理障碍,甚至有人要求医生替他们做睾丸切除术或输精管结扎术,以免遗精损伤身体。极个别的青年还以为自己得了不治之症,卧轨自杀。其实,身体健康的青年人,在没有正常性生活的情况下,每月遗精1~4次,甚至更多一些,不是什么异常现象,不必介意。必要时,适当使用消炎痛抑制体内前列腺素的合成并降低体内睾酮水平,有助于减少遗精次数,从而缓解遗精者的精神紧张和焦虑。 有关遗精的错误认识对青春期男孩的影响尤为严重,因为这时正是男性性冲动最强的年龄,是男性遗精最频繁的年龄,也是他们最缺乏性知识正需要获得正确性知识的年龄。遗精本身就可以使他们迷惑、畏惧、内疚和自责,若再听信那些以讹传讹的恐赫性宣传,不就更加剧他们的心理负担吗?青少年不知道他们身体内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有的以为是流血,有的以为是得了性病流脓,也不知道这是否正常,其他男孩是不是也会发生同样的事,所以父母或学校教师一定要及时向他们讲解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认清遗精在一个男子正常成长发育过程中的作用。他们也不必为沾污了内裤和床单而不安。可是有的家长却不这么看这个问题,反而说:“没想到这孩子才这么点儿年纪就这么坏”,“自己去洗,谁管你”等等粗言恶语,既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也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不仅对当前,也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正如周恩来总理所说:“要在女孩子来月经之前,男孩子发生首次遗精之前,把科学的性卫生知识告诉他们。”                                    ----人生源
发表于 2007-6-24 14: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了~~~呵呵~~~
发表于 2007-7-4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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